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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没有任何证据足以证明我说的话是真的,于是大家选择相信唐蔓的说法,认为是我勾引方诚在先、抢了唐蔓的心上人。

说来还真可笑。

什么时候开始,先喜欢一个人成了一种优先权。

可以允许别人不准喜欢,可以允许别人不准相爱。

更可以允许煽动他人霸凌另一个人。

从那天起,我便遭到全班的排挤。

且不论冷嘲热讽,许多卑劣的小手段更是频繁出现。

消失的课桌椅、被添加奇怪东西的便当、塞满垃圾的书包……诸如此类。

这些行径,我都还能忍。

然而最让我崩溃的是──

事发后的一个月,唐蔓跟方诚交往了。

正当所有人欢天喜地祝贺时,没有人注意我的眼泪。

更没有人愿意听我的解释。

或许是愧疚感作祟,一天放学,方诚趁着四下无人喊住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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